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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还未征收的农民发了!半年后征收政策将有4大变化,条条益农
随着城镇化、工业化的加速推进,各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工作非常频繁。大量农村集体土
地变为国有土地,有力支持了城市建设,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,由于安置补偿问题产生的矛
盾纠纷也越来越多,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很不如意。
产生土地征收中的矛盾纠纷,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不尊重农民意见、不顾
及群众感受,方式方法简单粗暴;另一方面是由于原有的土地征收制度跟不上土地不断升值
以及人们对土地权益更加看重、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形势。
国家提出土地征收要确保失地农民“生活水平不降低、长远生计有保障”,但如何才能切实
做到这一点?我们知道,现行的土地征收政策制度中,存在有没有更好地把土地增值收益与
农民共享、农民在征收中话语权低、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。
为此,国家提出要全面改进土地征收的政策制度,数年以前,就在全国33个县市开展试点工
作,原计划2017年底结束,但由于此项改革事关重大,去年12月份宣布再延期一年,也就是
说,还有半年时间,这项改革将会完美收官,以下4大变化将让农民真受益、大受益。
(1)“我的土地我做主”,农民在征收中的自主权更大。在现行的土地征收政策中,地方
部门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便可向农民征收土地,只需要通告、协商,并没有必须征得同意方可
征地的条文,而新政策明确规定要与村集体和村民就补偿安置等“签订协议”,并保证“足
额到位”后,才可以上报征地计划获得批准,这将让农民真正实现“我的土地我做主”。
(2)“涨价归公”还是“公私兼顾”?增值收益农民分享更多。我们知道,作为不动产的
土地,由于资源的稀缺性,随着经济发展会不断升值,这些增值收益到底应该归谁?对这个
各方说法不一,但在新的土地征收政策中明确提出,土地的增值收益要与被征地农民共享,
这说明随着地价的不断提高,农民在土地征收中获得的补偿也会越来越高。
(3)“地价涨粮价不涨”怎么办?与地价相结合补偿标准更高。在现行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
政策中,大的原则是“原用途补偿”,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是按照农民种粮的收入进行补偿的。
近年来,土地不断涨价,而粮价持续低迷,征收补偿金额与实际相脱离。对此新政策提出要
把土地产值、区位、供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进来,补偿费将会有一个很大的提
高。
(4)“生活水平不下降”咋保证?30倍限制取消生活更有保障。在现行了土地征收标准中有
一个限定,那就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总和,不得超过该原年均产值的30倍。随着人
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即使足额土地年产值30的赔偿也不能满足“生活水平不下降”的要
求,因此新的政策中将之果断删去,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更有保障了。